(本报记者 孟若冰)全国文明单位、津门“老字号”一商友谊创新宣传模式、丰富宣传载体,切实加强《条例》的宣传学习教育,在友谊新天地和友谊精品户外LED大屏幕滚动播放《条例》宣传内容,为过往的天津市民传播文明行为,发挥社会职能作用。同时,通过友谊各店午间新闻每日播出以及宣传栏张贴海报、微信公众号推送学习内容等形式扩大《条例》宣传的覆盖面和感召力,真正将文明行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做到提升认识、人人皆知、强化实践、文明规范。
“作为全国文明单位,加强《条例》宣传,推进《条例》落实我们责无旁贷。”一商友谊党委书记、董事长邢纪刚表示,一商友谊将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全域创建文明城市的决策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深入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全面发展,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养,树立企业良好形象,为建设文明幸福的现代化天津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本文摘自4月24日《天津日报》第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