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刘欣 近日在天津市和平区政府组织的“创建诚信经营示范单位”的活动中,友谊新天地广场被授予无年度“诚信经营示范单位”称号。
据了解,友谊新天地广场已连续三年被评为和平区“诚信经营示范单位”,此次被授予无年度“诚信经营示范单位” 称号是实至名归。在企业诚信公约签字仪式商厦,友谊新天地广场在企业诚信公约书上签字,同时在动员会现场进行了宣传展示。友谊新天地广场将以此为契机,加速经营结构调整,着力促进商场环境档次、诚信经营管理、特色服务质量上水平,不断提升友谊国际化形象,以诚为本、打造友谊特色的头等舱服务,引领滨江道商圈的时尚购物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