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天津一商通报了运营管理中心员工王某,河东茶城员工李某某、孙某某在工作时间内玩手机,恺丰典当行员工张某某在工作时间内玩手机和在岗上睡觉的违规行为,并依据相关制度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考核一个月工资,只发生活费以及考核一个月工资,只发生活费并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同时其上级主管人员及分管领导因负有管理责任,分别进行考核500元、1000元以及降职处理的连带考核。
从通报中可以看到,这里既有初次犯错的员工、也有在同一问题上多次“跌倒”的员工,通过对员工违规行为的屡禁不止进行深入思考和剖析,可以发现其中暴露出个别单位或部门长期存在的严重问题:一是相关违规行为均是职能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而个别单位则在日常管理中表现出“一片祥和”以及长期自查“0问题”的失管状态,更暴露出少数基层管理干部对员工日常违规行为熟视无睹的松弛管理和放任自流。二是由于基层监督的形同虚设和管理干部对员工监管的不作为,让“抬头不见低头见”“大家都是熟人”的人情想法导致了监督的“变味”,也不断纵容员工拿企业规定和制度当儿戏,将“制度红线”当成可以随意拿捏的“稻草人”,进而引发其他更严重的违规违纪问题,其危害之大,不逊于溃堤之蚁穴。
我们常说有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问题的麻木不仁。由于个别基层管理者对员工的放纵式管理,从不主动暴露问题、对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从不按照制度进行处罚,总想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让基层监督彻底失去了“前哨”与“探头”作用,也让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成了一纸空谈。殊不知,为员工掩过饰非,看似很有人情味,但实则是对错误的迁就和纵容,让员工在违规违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长期以往,员工们觉得不干没有处罚、干错没有考核,进而让“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大锅饭”现象再次抬头。
当一个单位或一个部门,“出工不出力”的人多了,其言其行必然会影响到其他“出工出力”的同事,让干得多的员工心生不满,虽然只能“有怨无声”,却导致工作积极性受到极大挫伤,甚至加入到“出工不出力”的行列。久而久之,“混”的风气就会形成,到时人心涣散,战斗力削弱,不仅贻误工作,而且容易导致理想信念虚化、敬业精神淡化、纪律观念弱化,使整个团队再也无法攥指成拳,发挥应有的干事效率。
若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我们的基层管理干部首先要把自身的规矩意识树起来,彻底改正“小错不算错”“人情大于规则”的错误认识,并从现在开始严格管理,织牢织密“制度藩篱”,通过严格的执纪态度,让有违规倾向的员工时刻感觉到“达摩克利斯之剑”始终悬在头顶,确保员工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才能保证工作不跑偏、干事不任性。
吃他人之堑长己之智。希望广大员工通过他人的反面警示案例中剖析出产生违规行为的深层病根,并主动对标企业各项工作制度,时刻自警自省,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将制度规定的行为底线刻印在心、克己在行。管理干部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员工真正树立起规矩意识,从具体案例的办理中体会企业制度的尊严,知纪明纪方能遵纪,敬而生畏,心有忌惮,工作才能“有为”“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