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打伞”专项斗争知识点
发布日期:2019-04-26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十种“黑恶势力”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作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三个再一遍、两个大起底”
再发动一遍、再翻查一遍、再追责一遍,起底黑恶和刑事案件、起底纪检监察案件。
“四个结合”
一要把扫黑除恶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结合起来;二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三要把扫黑除恶同国企改革整顿结合起来;四要把扫黑除恶同铲除码头文化等不良社会风气结合起来。
“八个狠抓”
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在专项斗争对接会中指出,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狠抓“关键少数”,把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到每一级主要负责同志;
二、狠抓落实整改,把“三个再一遍,两个大起底”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狠抓发动群众,营造专项斗争浓厚氛围和强大声势。
四、狠抓“四个结合”,在重点领域和地区撕开突破口;
五、狠抓大案线索核查和要案办理,重点推进“打伞破网”和“打财断血”;
六、狠抓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固本强基;
七、狠抓统筹协调,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合力;
八、狠抓组织领导和机制完善,努力建设“无黑城市”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