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和谐商业企业--天津市正泰实业总公司

发布日期:2009-07-07
    天津市正泰实业总公司是隶属于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的国有大型商业企业,成立于一九九三年,现有职工478人,总资产3.3亿元,年销售规模达12亿元。
    公司以批发为主, 主营家用电器、金属材料及日用照明等商品,系中国家电商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天津有色金属协会会员单位。代理国内名优品牌如美的、海尔、海信等空调,容声、新飞、海信等冰箱,葫芦岛0#锌、热镀锌,飞利浦照明等30余个。金属类、家电类、照明类的销售规模在华北地区长年雄居龙头位置,公司还投资了天津市最大的有色金属交易市场——渤海有色金属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年吞吐量50万吨,交易覆盖华北地区。
    多年来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的规章制度,坚持依法办事,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把依法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落实在了职工的经济效益上,落实在了满足职工的物质文化需求上,落实在了实现职工的全面发展上。同时在构建和谐企业的过程中,职工增强了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及自我约束意识。调动了广大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团结协作、求实开拓、诚挚奉献”的企业精神已成为全体员工的自觉行动,实现了企业经营管理、职工素质的全面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取得可喜成果,先后获得‘天津市商业支柱企业’‘天津商业系统开拓经营先进企业’等荣誉称号。被天津市政府命名为“商贸物流百强企业”,被天津市开发区政府命名为“开发区百强企业”,被天津市商务委评为“商业系统代理品牌知名企业”。企业连续6年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先后荣获天津市“九五”、“十五”立功先进单位和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06年获天津市首批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07年获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08年申报了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一、不断巩固完善工会维权机制,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1.坚持职代会制度,凡是企业改革、发展、以及涉及员工利益的重大事项均依法向职代会报告,经职代会讨论审议通过后实施,把维护职工权益作为构建和谐企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倾听职工心声,尊重职工意见和建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依法签订集体合同,并按期续订,同时到劳动管理部门审查备案。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通过签订履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企业和职工权益从制度上得到了保证。
    3.坚持工资集体协商,从2003年起到现在已连续7年,企业每年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工资分配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职工享受到了企业发展的成果,通过实施工资集体协商,职工工资收入逐年增长,最大限度的调动了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4.针对新时期劳动争议的特点,按照劳动管理部门的要求,公司于2007年5月建立了由党委、行政、劳资、工会领导组成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对职工提出的争议诉求,凡符合政策规定的均认真研究予以解决,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耐心解释,积极疏导,使争议问题在企业内部都能得到圆满解决,多年来未发生劳动仲裁和诉讼案件。
    5.尽最大努力关心困难职工,满腔热情地做好帮扶解困送温暖工作,不断巩固和完善帮扶解困长效机制建设。企业设有专项解困基金,坚持做好日常走访和重大节日慰问工作,使职工感受到组织的温暖。
    二、认真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努力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在企业已实行多年,有了较完整的工作程序,多次获得市商工委、商委,市总工会授予的“商业系统厂务公开先进单位”称号,为了更好地做好此项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坚持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监督制度, 2007年,重新修订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使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更加规范。
    公司在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始终坚持了“四性”的标准。一是真实性,真实的反映事情的全部经过。二是准确性,能量化的尽可能量化。三是客观性,从企业的实际出发,不唱高调,不拔苗助长。四是及时性,属于日常规范化的定期召开,属于临时性的或即将发生及已经发生了,需要释疑解惑的及时召开。
   三、企业注重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维护和落实职工合法权权益
    为了提高职工的思想素质,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在公司内开展了“如何做合格职工”的大讨论活动;为了提高职工业务素质,开展了电脑知识的培训、专业技能的培训和以提高业务水平为目的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为了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鼓励职工参加各种培训和学习。通过开展系列活动,满足了职工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强了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近年来涌现出了天津市劳动模范、优秀党员、“十五”立功先进集体和个人等一批先进典型,2007年企业获得市级职工素质目标管理工作三星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