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发展呼唤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
发布日期:2007-08-20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竞争越激烈,越需要依法经营管理,以堵塞法律漏洞,防范法律风险,避免重大的、灾难性的经济损失。当前,集团和企业发展迫切需要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企业总法律顾问是指,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全面负责本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高级管理人员;企业总法律顾问对本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实施领导,并直接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负责。
实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具有四个方面重要意义:第一,企业聘任总法律顾问,可以促进公司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并相应建立起真正的法务机构,进一步健全企业管理机构。第二,企业专职的法律顾问能够指导企业制定和实施重要的规章制度,由法律顾问全面负责、统一协调处理企业的法律事务,可以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在法律层面的“短板”问题。第三,企业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特别是对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证决策的合法性。第四,由法律顾问全面负责企业的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可以促进企业法律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素质。
集团和企业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目的是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全面推进企业法制建设,依法规范公司治理,加强法律预防,防范和有效规避法律风险,提高集团内控管理水平和能力,提高管理队伍法律素质,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法律保障。为此,要切实加强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当前要抓紧落实三项工作:
一是人员落实。聘任具有律师资格的社会优秀法律人才担任集团总法律顾问,作为集团法律工作负责人;聘任学习法律专业的优秀毕业生进入集团法律事务工作岗位;聘任社会信誉良好的法律机构作为集团常年法律咨询服务机构。
二是组织落实。建立集团法律事务室,配置相应人员,作为集团法律事务工作部门。集团总部其他部门作为法律事务室工作联络部门,指定联络人,负责对相关法律事务提出意见或建议。
三是工作落实。尽快建立重大经营决策法律审核会签程序、建立集团合同管理审核制度、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组织总法律顾问制度培训等,争取在两年内形成比较完善的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
企业总法律顾问是指,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全面负责本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高级管理人员;企业总法律顾问对本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实施领导,并直接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负责。
实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具有四个方面重要意义:第一,企业聘任总法律顾问,可以促进公司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并相应建立起真正的法务机构,进一步健全企业管理机构。第二,企业专职的法律顾问能够指导企业制定和实施重要的规章制度,由法律顾问全面负责、统一协调处理企业的法律事务,可以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在法律层面的“短板”问题。第三,企业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特别是对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证决策的合法性。第四,由法律顾问全面负责企业的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可以促进企业法律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素质。
集团和企业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目的是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全面推进企业法制建设,依法规范公司治理,加强法律预防,防范和有效规避法律风险,提高集团内控管理水平和能力,提高管理队伍法律素质,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法律保障。为此,要切实加强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当前要抓紧落实三项工作:
一是人员落实。聘任具有律师资格的社会优秀法律人才担任集团总法律顾问,作为集团法律工作负责人;聘任学习法律专业的优秀毕业生进入集团法律事务工作岗位;聘任社会信誉良好的法律机构作为集团常年法律咨询服务机构。
二是组织落实。建立集团法律事务室,配置相应人员,作为集团法律事务工作部门。集团总部其他部门作为法律事务室工作联络部门,指定联络人,负责对相关法律事务提出意见或建议。
三是工作落实。尽快建立重大经营决策法律审核会签程序、建立集团合同管理审核制度、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组织总法律顾问制度培训等,争取在两年内形成比较完善的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